1) 基本就业工作流程:
a. 就业意向上报时间:春季(1月中旬);秋季(4月中旬)
b. 就业去向上报研究生部:已经落实单位;出国:已联系好出国;待分:尚未落实去向;二次分配:准备出国
c. 派遣:
已经落实单位的研究生需填写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四联单)
出国、待分:户口迁回原籍,档案转移至人才交流中心。
二次分配
具体详见:生科院研究生教育栏内的“就业工作流程”图。(http://sedu.sibs.ac.cn/zzlc/就业流程.htm)
2) 必须办理的手续
办理离院通知单:答辩通过的毕业研究生根据上报后就业分配方案的情况须在三个月内办理完离院手续(离院通知单从生科院研究生教育栏下载中心内打印)
通知单内的盖章部门首先需由课题组导师签字;科研秘书、研究所财务、保密委员会、人事秘书、医务室等签字。
重点要求:
1. 出国的学生,户口迁移必须迁往家庭所在地。
2. 个人档案转至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
说明:
个人档案保管存放转至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的学生,需有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的具体地址,具体办理由人事秘书通过机要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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