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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经所光学成像实验室实验预定和仪器使用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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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向大家提供高效、有序的光学显微镜实验服务,本实验室特制定如下光学显微镜实验预约和使用规定。从 2009 年 3月 1 日开始实施。
一、收费标准(按小时计):
Prairie活体双光子显微镜 50 元/小时;NIKON A1R激光共聚焦显微镜 50 元/小时;NIKON 活细胞工作站 50元/小时; Neurolucida 系统 25元/小时;ZEISS激光共聚焦显微镜 25 元/小时。仪器使用时间少于预约时间的按预约时间收费,仪器使用时间超过预约时间的按实际使用时间收费。每月初,我们将统计上个月的使用情况,并报告各课题组长和通知财务科划帐。
二、实验预约:
- 采用红笔预约和蓝笔预约方法:
每天分为 上午 9:00-13:00,下午 1:00-6:00,晚上 6:00-10:00 三个时间区段(跨区段预约算2次实验)。每个课题组只能为本课题组的实验预约实验,不可将本组的预约时间转让给别的课题组。预约时间的最小单位为1小时,整点开始,整点结束。
红笔预约:具有高优先权。每个课题组每周每台仪器的红笔预约不得超过 2 次。红笔预约可以取消兰笔预约。红笔预约取消蓝笔预约需提前2天通知本实验室工作人员(未通知本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红笔取消是无效的),由本实验室工作人员通知被取消实验的课题组。
蓝笔登记:优先权较低,可以被红笔预约取消。必须在本课题组的红笔预约次数用完的情况下,才能使用兰笔预约,否则兰笔预约将被视为无效预约。每个课题组每周每台设备的蓝笔预约不得超过 8次。
- 取消预约的实验:必须至少提前 1 天通知本实验室工作人员,否则按预约时间收费。每周每个课题组最多只能取消2次实验。
- 临时插入实验:请与本实验室工作人员联系,我们会视情况为您安排实验。
三、仪器使用规定:
1.开放时间:本实验室对普通实验者开放的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晚上10:00;周六和周日,下午2:00至晚上10:00。预约周末的实验,请预先向本实验室主任提出申请,以便安排人员值班。
2.实验预约:每天分为 上午 9:00-13:00,下午 1:00-6:00,晚上 6:00-10:00 三个时间段。请认真填写实验预约表格,并注明所属的研究组及联系电话。最多可以提前 1周预约实验。
3.物镜预约:ZEISS正置显微镜和倒置显微镜的部分物镜是共用的,如:Plan-APO 20x/0.75, Plan-APO 63x/1.4, Plan-APO 100x/1.4和Olympus 40x空气镜等。有需要使用以上物镜的,请事先告知实验室工作人员,确定没有物镜冲突后请在预约本上写明所要使用的物镜。
4.实验开始:请准时进行实验,以免仪器空开。谁预约谁实验,调换实验者请事先通知本实验室工作人员。征得本实验室工作人员同意后再开始实验。
5.实验中:多人共同实验请不要超过 2 人。无关人员请不要私自进入实验室。激光器的打开和关闭、物镜的安装和更换、室内通风及温度控制等必须由本实验室工作人员完成。在实验中如仪器出现问题,请向本室工作人员报告,严禁擅自处理或隐瞒。
6.实验结束:请通知本实验室工作人员实验结束,填写实验登记并签字。清理自带的灌流系统、加热系统及其它的仪器设备等。物镜的拆卸和清理、激光器的打开和关闭等操作都应由本室工作人员完成。
7.数据考贝:请在实验结束后立即考贝自己的实验数据。考贝数据应在本实验室的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未经本室工作人员同意,请不要私自使用工作电脑的软驱、光驱、光驱刻录机、USB外插设备。因为电脑存储空间有限,我们会定期直接删除数据。实验数据的安全由实验者本人负责,请及时备份自己的实验数据。
四.违规惩治:
在以上规定中:征得本实验室工作人员同意再开始实验;实验结束后请通知本实验室工作人员;不要自己操作激光器的开闭;不要自己安装和更换物镜;不要自己改变室内通风及温度控制;在实验中如仪器出现问题请向本室工作人员报告,严禁擅自处理或隐瞒;考贝数据应在本实验室的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等规定, 属于重要规定。对于违反这些规定者,第一次我们将给予全所通报批评,第二次我们将给予禁用仪器一个月的处分。
光学成像实验室
2009-2-28
(附: 我们在神经所大楼 419、412房间的电话是 54921820, 412房间的电话是 54921811, 118、119房间的电话是549217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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